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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甘肃三校生高考考试事宜通知

来源: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 2013-5-8 18:19:04

各市(州)教育局、招生办公室,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办学部门:

为做好201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教育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招生专业报名及考试工作,根据《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甘肃省教育厅关于甘肃省普通高等教育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甘招委发[2010]34号)、《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甘肃省三校生暨普通高等教育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2]36号)要求,现就2013年我省普通高等教育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招生专业报名及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参加了普通高考“三校生”报名的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根据所学专业,进行专业报名。

二、考试专业报名

(一)考生须在规定期限内根据所学专业和考试类别,填报考试专业考试报名表(甘招委发[2012]36号,附件4、附件5)。

各地在考生填写考试专业报名表和录入考生姓名、考生号(KSH)、准考证号(ZKH)等信息时务必反复核对,确保录入信息准确可靠。

(二)考试专业报名工作,由各市(州)教育局指定地点,组织报名。考试费由组织报名的学校或申报点按甘发改收费[2011]123号规定(每生120元标准)统一收取。

(三)考生的专业技能水平由所在学校负责测试和计分,测试、计分应客观公正(最高不得超过100分)。考生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等级证书,申报考试专业时须提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由受理申报的学校或单位负责审核,市(州)教育局指定专人负责复核,通过后退还原件;对参加过国家级、省级及市(州)级职业技能大赛的考生,在申报考试专业时须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由市(州)教育局专人负责审核,省教育厅有关部门负责复核,学生在校期间参加两次以上技能大赛,按最高奖项计分。计分办法按甘招委发[2012]36号文件(附件4)执行。

(四)考试专业申报时间为4月10日至4月20日。

(五)4月30日前各地将《考生数据库》、《试卷定购表》、《专业类别报名人数汇总表》和《考点安排与考试组织方案》分别报送省教育厅职成处和省职教中心,《责任书》一式二份,一份教育局存档,一份报送省教育厅职成处。《专业考试报名表》(见甘招委发【2012】36号),教育局存档。

四、考试的组织工作

1、各市、州教育局负责辖区内考生《准考证》印制与发放,专业技能成绩审核、信息上报、考场安排、考试组织等各项工作;教育厅职成处负责考试的命题、制卷、组考、评卷、登分、成绩汇总等组织工作。

2、5月18日上午9:00在省职教中心会议室开会,安排考务工作、领取试卷。

3、考试日程安排

日期

科目及时间

2013年5月20日

9:00—11:30

文化基础

14:30— 17:00

专业基础

 

 

 

 

 

4、5月20—22日各地将试卷送交省职教中心。

5、6月中旬前公布成绩。考生可登陆甘肃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信息网(www.gszjxx.cn)进行查询。

各市、州要按照《关于印发甘肃省普通高等教育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招生考试教务工作细则(试行)》(甘教厅[2012]69 号)要求切实加强对招生报名和考试的组织领导,强化管理、完善制度、周密安排。考点安排要相对集中,原则上每个市、州只安排一个考点。所有监考人员均由市州教育局负责跨县区抽调,考场实行全封闭、全屏蔽管理,要严格考生的资格及条件审查,落实考风考纪分级责任制,确保招生考试公平、公正。职业院校教师不能监考与所教课程有关的考试。各级招生监察机构要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的监督,及时查处违纪事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或考生的各类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有关法规,进行处罚和责任追究。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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